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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界代表委员相聚最高检建言献策

发布日期:2016/1/19来源: 正义网
编者按 1月8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,听取部分全国人大代表、全国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意见建议。来自法律界的15位代表委员各抒己见、侃侃而谈,纷纷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建言献策。本报现对各位代表委员发言进行摘登,敬请关注。

  让规范司法成为检察人员行动自觉

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民族委员会委员,九三学社四川省凉山州暨西昌市委秘书长,西昌学院法学教授 王明雯

  2015年最高检在助推法治经济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聚焦发力,应当给予充分肯定。我提几点建议:一是强化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。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;要加强诉讼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自身监督。最高检要积极推进有关法律监督程序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。二是继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。建立和完善规范司法专项工作机制,使规范司法成为各级检察人员的思维行为和行动自觉;加大问责力度,对发现的不规范司法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;加强检察队伍建设,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检察队伍。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。尽快落实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的相关规定,尽快推出律师网络阅卷平台,方便预约、提高效率;尽快自上而下建立公安机关、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平台,实现检察院对立案侦查强制措施的实时监督;统一规范检察信息化建设,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。四是继续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基层检察院的扶持力度。目前困扰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藏区、彝区更多的是人才难进难留问题,及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培养问题,希望最高检继续向经济落后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。五是尽快出台刑法修正案(九)的司法解释。要进行深入调研,出台一部完整科学具体的司法解释,指导司法机关依法办案。

   落实办案责任制体现专业性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大进

  

  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更加公开、更加规范、更加主动、更加精细,社会认同感更强。一是检察机关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,谨慎、有步骤、循序渐进进行,特别是最高检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措施,保障检察机关在司法改革中脚踏实地、扎实推进。二是监督工作有了大幅提升,越来越让大家感觉到检察机关的监督是主动的。三是检察机关对律师工作的支持和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非常突出,让全国将近三十万律师有了深刻的感受。我对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:一是最高检在监督的力度和一些个案的监督方面,应该发挥指引作用,把引导基层检察机关观念的改变放到第一位,把对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认知提升到对检察机关能力、素质、意识、公正的认知上来。二是在落实办案责任制上体现检察机关的办案能力和专业性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要做到以细致来体现质量和能力,来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的公正。检察机关面临着打击转型期新型犯罪的考验,尤其是近些年来涉众型的经济类犯罪频频发生,在人才储备以及经验积累上略显不足,建议用具体的案例来指引全国检察机关办案。三是希望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上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,敢于碰硬、有所作为,及时发布有关打击破坏环境污染方面的案例。

   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黑龙江省金马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泽林

  

  我对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: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。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后,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呼声很高,检察院也做了不少努力,律师执业权利受阻的情形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,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。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确实有自身的特点,律师的会见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推翻原有的供述,但既然法律设置了律师会见这个程序,就应当保障其会见权。最高检应该加大工作力度,尤其是要对基层检察院的实施情况加强监管,争取出台一些规范性的制度,以便在工作中有所遵循。可考虑在制度设计中,明确建立一个律师投诉的窗口,方便检察机关听取意见和解决问题。二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,检察机关的人员配置不够,建议加强对执行的监督。三是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公诉人在出庭时,经常会称自己代表检察院行使公诉权又同时行使监督权。公诉人在出庭时是否表明行使监督权的问题值得考虑。建议最高检对此予以明确。

  规范撤诉案件涉案财物处理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亚兰

  

  首先,对最高检以及地方各级检察机关2015年的努力和成绩表示肯定。其次,检察机关做的多,说的少,建议加大宣传力度。可以将马乐案制作成一个专题片,更加充分地体现司法精神和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。马乐案是一起由最高法开庭、最高检出庭监督的刑事抗诉案件,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,很有代表性。通过判决解决适用法律问题,开创了两高用个案释法的先例。第三,关于撤诉权滥用的问题。实践中检察机关针对可能被判决无罪的案件,可能会撤回起诉。撤回起诉后对被告人或者查封扣押的财产要及时处理。建议在办案规则中明确对被告人涉案财物的处理措施和机制。第四,在联络服务代表方面,最高检做了大量工作,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督办机构建设。

  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

  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 孙宪忠

  

  2015年我参加了最高检组织的几次活动,看到检察院的同志在扎扎实实地为人民为国家为法律努力工作,内心非常感动。比如有的检察院把扶贫工作与检务公开、政务公开相结合,帮助政府建立详细的扶贫台账,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问题,效果很好。过去大家认为检察院工作比较被动,都是出了案子才去查,但是现在感觉检察院工作很主动,延伸服务触角、拓宽服务范围,很好地保障了扶贫资金使用到位。同时,检察机关也发挥了很好的诉讼监督职能,依法对有关案件予以抗诉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,尤其在凸显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和成效方面加强宣传。另外,按照法律规定,公检法机关是分工负责、相互配合、相互制约的关系。但是总的感觉现在好像配合的多,监督的少,学术界和法律界希望能够多看到一些积极的监督和制约,而不是一味的无条件的配合,检察机关在这方面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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