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录 / 注册 / 忘记密码  关于我们 | 收藏我们 | 人员查询
城乡法治 - 专业的城乡法治资讯网络平台!
人气排行>>
图说天下>>
    系统中还没有录入任何信息!
主编推荐>>

股民遭断网 不能交易损失巨大 中国电信:赔你20元 不服去投诉

发布日期:2016/1/23来源: 大众证券报
财信网(记者 李忠)近日,南京市民刘先生因为宽带升级,莫名被断网近一周,而中国电信客服迟迟未给出故障缘由,只想以20元话费补偿简单了事。

  宽带莫名其妙断网了

  1月13日,刘先生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,准备开始当天的网络生活。可无论如何操作都无法上网。由于自家宽带办理的是包月业务,又没有欠费,因此刘先生以为是家里 “电脑设备出了问题”,为此他特意喊了两个朋友来家检查电脑,折腾了半天也没解决无法上网的问题。

  期间,刘先生为了恢复网络进行了多种尝试,最终他在运营商处找到了答案:原来,他家的宽带被中国电信断网了。更令刘先生气愤的是,他不但没在中国电信方面得到断网的合理解释,而且在断网期间,他多次致电中国电信10000号,对方先是说外部线路故障,直到一维修工无意间的一句话提醒了刘先生:“按理光纤装好了后,ADSL才会停呀!”

  原来,刘先生与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约定1月24日,将家里的ADSL升级成光纤,没想到升级还没完成,ADSL就被停止使用了。

  “58810000形同虚设”遭用户质疑

  “不知道电信内部怎么交接的?我和他们约好了1月24日上门安装光纤入户,没想到他们提前那么多天就断了我家的网。”让刘先生更困惑的是,从15日确定断网不是自家电脑设备问题后,开始向中国电信10000报修,中国电信10000客服每次都回答说“非常抱歉给您带来的不便,今天一定解决问题”。

  结果各种理由拖到17日中午,网络还没恢复,刘先生只好又拨打了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的总经理热线118335180,这样17日下午4点多才恢复了网络使用。这期间刘先生还拨打了数次中国电信的投诉电话58810000转人工均无人接听,难道这就是中国电信宣传的“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”吗?

  刘先生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,中国电信这次无故断网让他十分困扰,一是为了保持和外部联系,家里几个人无端增加了手机流量;二是之所以与中国电信约定1月24日上门安装,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现在一来完全打乱了正常的工作安排;三是爱人是个职业股民,近期股市上下震荡厉害,断网的几天没能及时操盘,损失厉害。

  中国电信:宽带升级断网属正常故障

  包月宽带业务为何会在使用期中因为升级被断网?1月19日,记者带着刘先生的问题,与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取得了联系。南京电信客户服务部的一位工号30295工作人员记录了用户质疑。

  1月20日,工号2528的工作人员回复说:用户刘先生投诉的宽带断网一事确有发生,但并非如其所说是“无故断网”。工作人员说刘先生在2015年12月19日登记了宽带升级业务,通常登记后3-4天内,电脑系统中就会自动设置到升级后带宽,但是刘先生家的ADSL铜缆无法承受,所以发生了故障,但这个故障是正常范围内的。记者追问为何正常的故障拖了好几天才解决?该工作人员只说就此问题正在和用户协商补偿。

  对此解释,刘先生不能接受,如果是正常故障,那应该半天内就可以恢复使用,为何一直拖到17日才帮他解决?事后,中国电信南京分公司工号25491的人员曾向刘先生表示,因断网给用户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,愿按照129/月平均4.3元/天的费用,折算给刘先生20元(后又追加到50元),作为5天未通宽带的补偿,但刘先生拒不接受这个他认为“羞辱性的赔偿方案”,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自始至终都未提及经济赔偿,只是希望得到电信方面给出的合理解释,而对方态度强硬,说50元是最终解决方案,不服就去投诉。

  律师:索赔是用户的合理权利

 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李淑君律师表示,索赔是用户的合理权利,按照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运营商应该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;可用户要举证断网确因电信运营商设备和技术问题引起有难度,但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》第三十三条电信用户申告电信服务障碍的,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,城镇48小时、农村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;不能按期修复或者调通的,应当及时通知电信用户,并免收障碍期间的月租费用。

  临近发稿前,南京电信工号为2528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已给刘先生固话绑定的手机号充值200元话费作为一次性赔偿,但刘先生表示这未经本人同意,系强行充值,不接受这一解决方案。

分享本文到:
免责声明:城乡法治发布信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丰富网络文化,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城乡法治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中文陈述文字和文字内容未经本网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网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,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,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,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您若对该稿件由任何怀疑或质疑,请及时与城乡法治联系,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。
*最新评论

    暂无评论!
评论:
昵称: 449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