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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停止征收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

发布日期:2018/1/1来源: 华西都市报
成都停止征收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

  1月2日起 全市142个点位可办理退费

  据成都市政府消息,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,停止征收成都市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,对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年费的车主,可以进行退费。

  2017年12月31日,记者从成都市交委了解到,由于1月1日为节假日,将从2018年1月2日起正式开展退费办理工作,另外全市共设142个点位,供大家办理退费。但请注意:如果有车主没有缴清之前费用,记得按时补缴,否则将产生滞纳金,并被计入个人征信体系。

  /停止征收/

  停征五路一桥

  已缴纳车主可退费

  五路一桥指成都市三环路、天府大道、老成渝路成龙段、成龙路、成洛路、火车南站立交桥,经四川省政府同意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征收,主要用于偿还建设贷款。2017年12月17日下午,成都市正式发布《关于停止征收成都市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解读》,在2017年年底,成都市已经偿清“五路一桥”项目建设的贷款本金和利息,按相关规定,将停止征收“五路一桥”通行费。如果有部分车主尚未缴纳2017年度及之前的五路一桥费用,应该到窗口进行补缴。如果一直未缴纳的,从2019年1月1日起,要按日加收每日2%的滞纳金(滞纳金不超过欠费金额),并将其纳入相关征信体系。

  1月2日退费

  全市共设142个办理点位

  从1月2日起,成都市正式启动五路一桥办理退费。记者从成都市交委了解到,为让广大车主更加便捷的就近办理退费,在原确定21个的“五路一桥”退费、补缴办理点基础上又新增了121个办理点,全市共计设置142个办理点位。需要说明的是,成都市在征收“五路一桥”通行费时,是按照自然年度进行征收,但有部分车主,已缴纳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通行费按照自然年度进行退费。

  /退费须知/

  办理须知

  1、退费对象: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。

  2、退费办理地点:区(市)县车管所、交警分局、机动车登记服务站、检测站“五路一桥”退费窗口。

  3、退费办理时间:工作日9:00-17:00,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。

  4、退费所需资料

  (1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(单位车辆提交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印章,单位银行账户信息);(2)机动车所有人行驶证复印件1份(注明联系电话)(车辆过户无法提供行驶证的车主请填写车辆过户情况说明);(3)机动车所有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;(4)缴纳“五路一桥”车辆通行费的通用票据原件(票据遗失的车主请填写票据遗失说明)。

  5、窗口退费只受理资料齐全的退费业务。

  车辆被盗、车辆信息变更等特殊车辆请到错(重)征退费中心办理(地址:郫都区国宁村成都市车管所远程信息监控楼3-304室)6、咨询电话:028-87850200、87850109、87512963、87519829。

责任编辑:魏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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