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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车险理赔的几点思考

发布日期:2019/12/11来源: 本网 章清志

  车祸不可避免,车险是保障,车险理赔显得非常重要。车险各方在法与情中的心理和做法,值得我们思考。

  请看我于2019年8月19日遇到的一起车险事故,在法与情中,各方的表现。

  一、事故的发生

  2019年8月19日傍晚,我开车从武汉回浠水,离葛洲坝大道与柳界公路交叉口30米左右处,准备向右转到浠水县城。在雨雾濛濛之后,光线很差,车内雾气浓。我开车在行车道上,在红绿灯闪光灯附近盲区,突然撞人了。我马上下车,依次打电话给120、110、95511。感谢红绿灯处值勤的警察前来与我一起保护好现场,很快等来救护车、交警、保险人员到现场处理,及时把伤者送到浠水县人民医院急救。

  二、住院治疗

  浠水县120接到电话,及时派救护车把伤者接到浠水人民医院急救室,检查、诊断、住院。初步诊断结果:左锁骨骨折、左肩胛骨骨折、多处皮肤浅表擦伤,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病情。

  第二天,伤者唐先生提出,他是黄州人,要求回黄州住院治疗,方便家人照料。于是,浠水出院,黄州入院,到黄冈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。在中心医院住院一段时间以后,还发现肋骨骨折。

  经过医生与唐先生商量,采取保守治疗,没有做手术。直到出院,住院费治疗费合计17532.39元。

  三、交警定责

  事故发生后不久,我约伤者唐先生爸爸和妹妹到浠水交通警察大队定责任。交警方、伤者方、我三方一起协商:我负全部责任。

  四、保险理赔

  平安保险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事故,及时垫付住院费用10000元,到医院看望病人了解情况,理赔给伤者利益****化。本次事故保险公司合计赔付69865元,其中车辆维修费22739元,医疗费用17532.39元,其他的是误工费、陪护费等。

  五、事故双方

  事故发生以后,我与伤者方关系一直很好。我及时送伤者住院,每周买礼品去医院看望,在保险垫付一万元医疗费以外,我垫付医疗费和陪护费合计8942.39元,没有让伤者花一分钱。

  今天,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,伤者唐先生委托夫人孙女士,让爸爸陪同,与保险周先生和我协商处理。在友好气氛中,签订了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》,其中部分内容是:我垫付的8952.39元,除承担的非医保3506.39元以外,其余费用由平安保险公司支付给唐先生。我现场拿6000元现金私下支付给唐先生。保险公司共计支付37126元给唐先生。按照规定在几天内通过银行汇款到唐先生银行账户。此案到此终结,以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,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再无任何纠纷。

  这次交通事故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,已经圆满得到解决。再看看社会上同类交通事故没完没了的纠纷,我们需要思考那些问题?

  六、几点思考

  1、交警在定责过程中,在法与情中,能够为伤者着想,按照程序办理,值得赞扬。但是,如果迁就伤者,把主次责任,定为全责,以后可能会发生不愉快的纠纷,给司机带了后遗症,后面该如何处理?

  2、该如何处理医患关系

  在治疗过程中,医生根据病情制定治疗方案,按照规定用药治疗,都是为了伤者好。医院在伤者住院后期基本停药,令伤者不满。伤者对医院的要求高,医院有时候满足不了这些要求,带来医患关系紧张,该如何协调?

  3、车险理赔如何把握好尺度

  车险理赔条款有刚性的,也有弹性的,比方说,赔付误工费,是按照收入的高低定金额。伤者唐先生说他是开大货车的,月入12000元,因为老板是现金发工资,拿不出银行工资流水,只获得5000元/月的误工费,非常不满。保险该如何把握好误工费理赔尺度?

  4、事故双方该如何换位思考

  交通事故,谁都不愿意发生,谁都不能避免。该不该换位思考?该如何换位思考?如果司机把主次责任揽成全部责任,带来后遗症,该如何化解纠纷?

  结束语

  车祸不可避免,需要依法依规协商解决;同时,也需要感情来协调。在法与情中,各方该如何实现合法、合理、公平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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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最新评论
  • 2019/12/15 7:18:18资深保险人员27.44.17.152:

    看了这篇文章,也读了后面评论,心情不能平静。我和夫人在东莞平安保险十几年了,对保险理赔比较熟悉。我于2017年12月在东莞大道路中间也撞人了,跟这样一样。交警定的是主次责任。我想回答三个问题:一,作者提出如何把握保险误工费理赔尺度?保险误工费理赔需要三条:1,单位工作证明;2,单位工资证明,需要银行流水凭证;3,医院证明。只要伤者拿出的凭证符合要求,哪怕您月入十万,保险照赔,一分不少。可能是伤者家属发表第一评论,答问一,您拿不出月入一万多的凭证,就说保险理赔5000不公,您想要多少就理赔多少,有什么道理?谁能够证明您月入一万多?为什么在这里败坏我们平安保险的名声?答问二:除了保险理赔以外,司机该不该另外出钱给伤者?按照法律规定,理赔全部由保险出,没有规定司机一定要另外出钱,除非保额不够。保险就是代表投保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理赔的,如果不能这样做,买保险干什么?出不出钱,是司机的自愿,司机如果不出一分钱,伤者不能强求。答问三:有评论提出,可能是主次责任揽成全责,可以翻案吗?既然事故双方签字结案了,何必翻案呢?如果伤者觉得不公,没有必要纠缠,也没有必要发表负面评论,提交法院判决,您心也安,他心也安。

  • 2019/12/13 9:09:33保险从业者223.74.39.202:

    我在东莞虎门平安保险工作十年,看了这篇文章和评论,感慨很多。我是做保险的,以前被车撞伤,车主自始至终都没有出面,来医院看一眼都没有,除了保险理赔以外,一分钱也没有出。而此次事故,司机每周去医院买礼品看望伤者,理赔时多出一万多元给伤者,为这位司机点赞,非常有责任心爱心,从人道主义角度,已经尽心尽责,伤者还不满意,对比我的经历,不知道伤者及其家属,有何感想?

  • 2019/12/12 23:31:26游客59.175.14.189:

    于法,保险理赔了,司机不需要出钱;于理,伤者损失大,司机凭良心给予关心和经济补偿是应该的;于情,需要换位思考。我觉得司机做得不错,第一评论如果是伤者家人这样骂司机,无理亦无德。并且人在做天在看,人得讲良心,只要无愧于心,不管做什么都会顺风顺水

  • 2019/12/12 22:45:01游客183.3.255.32:

    看了这篇文章,我觉得作者写得很客观。 再看看评论,第一个很明显的是伤者的家人,外人肯定不会知道上有老下有小,也不会这样带情绪骂人。 第二第三评论很公正。如果人在行车道上走路居然是司机全责,这个案子可以翻案,再定一个主次责任。

  • 2019/12/12 22:16:08游客183.36.112.205:

    看了这篇文章,写的是人在快速路的行车道上走路,按照交通规则来判断,应该是主次责任,是不是司机揽成全责了?

  • 2019/12/12 21:47:35游客183.3.255.35:

    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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